緊急就醫狀況

 

居家照護時若個案生命徵象有所變化,則必須緊急就醫,其變化可參考下列情況:

 

一、意識

突然改變躁動、不清醒叫不醒昏迷狀況


二、呼吸

每分鐘超過30次以上或每分鐘少於10次以下,及發現與平時之呼吸狀態不同,如:呼吸費力,鼻翼煽動,胸部凹陷,呼吸暫停


三、心跳

每分鐘超過120/分或每分鐘少於50/


四、體溫

超過38.5,且使用一般退燒處理(冰枕、退燒藥、溫水拭浴)仍無法降溫者


五、血壓

血壓高於180/95mmHg以上已用藥物仍無效,或低於90/60mmHg以下有不適主訴者,抑或比平常血壓高或低且有不適主訴者


六、血糖

血糖高於400mg/dl或低於60mg/dl,已經用藥或已做低血糖處理者仍無效時


七、鼻胃管

灌食前應檢查胃管之位置,並注意灌食中之反應,若有不良的管灌症候群,如管路阻塞或滑脫咳嗽不止、呼吸急促、嘔吐等,應速就醫


八、氣切照口

當氣切造口處有感染、發炎、糜爛時、氣切管滑脫出時,或氣切造口大量出血不止,將個案送返醫院就醫


九、留置導尿管

1.  尿道口有滲尿情形,雖擠壓尿管未改善(擠壓的方法為:一手固定尿館的近端,一手往下擠壓)

2.  無尿液流出,且膀胱脹滿

3.  血流不止

4.  尿管滑出

5.  有尿路感染的徵象:混濁、沉澱血尿發燒後腰疼痛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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