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就醫狀況
居家照護時,若個案生命徵象有所變化,則必須緊急就醫,其變化可參考下列情況:
一、意識
突然改變、躁動、不清醒、叫不醒、昏迷狀況。
二、呼吸
每分鐘超過30次以上或每分鐘少於10次以下,及發現與平時之呼吸狀態不同,如:呼吸費力,鼻翼煽動,胸部凹陷,呼吸暫停。
三、心跳
每分鐘超過120次/分或每分鐘少於50次/分。
四、體溫
超過38.5℃,且使用一般退燒處理(冰枕、退燒藥、溫水拭浴)仍無法降溫者。
五、血壓
血壓高於180/95mmHg以上已用藥物仍無效,或低於90/60mmHg以下有不適主訴者,抑或比平常血壓高或低且有不適主訴者。
六、血糖
血糖高於400mg/dl或低於60mg/dl,已經用藥或已做低血糖處理者仍無效時。
七、鼻胃管
灌食前應檢查胃管之位置,並注意灌食中之反應,若有不良的管灌症候群,如管路阻塞或滑脫、咳嗽不止、呼吸急促、嘔吐等,應速就醫。
八、氣切照口
當氣切造口處有感染、發炎、糜爛時、氣切管滑脫出時,或氣切造口大量出血不止,將個案送返醫院就醫。
九、留置導尿管
1. 尿道口有滲尿情形,雖擠壓尿管未改善(擠壓的方法為:一手固定尿館的近端,一手往下擠壓)。
2. 無尿液流出,且膀胱脹滿。
3. 血流不止。
4. 尿管滑出。
5. 有尿路感染的徵象:混濁、沉澱、血尿、發燒、後腰疼痛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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