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生設備電費補助 

為減輕長期依賴使用電醫療器材維生的身障者其電費負擔,內政部透過「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」,為讓更多用電需求的身心障礙者能獲得更妥善之照顧。
 

◆ 實施對象:
 (1)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之居家身心障礙者 
 (2) 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居家護理所開立設備證明書影本 
 (3) 實際已在使用各項用電維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 
 ※ 以上三項條件均須同時符合

 

◆ 實施內容:
  (1) 補助項目為:呼吸器、氧氣製造機、血氧監測儀、咳嗽(痰)機、抽痰機及冷氣機。
  (2) 補助金額配合每年臺電電費調整作變更 

◆承辦單位: 
各縣市政府社會局(處)網站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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